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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东郊乡污水处理厂二级管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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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2-09-27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湘乡市东郊乡污水处理厂二级管网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乡市东郊乡污水处理厂二级管网建设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wczxc2022-gc(xx)-066
3、政府采购编号:潭乡财采计【2022】125号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序号标段标的名称采购需求预算(万元)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元)
/湘乡市东郊乡污水处理厂二级管网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117.2717,591.00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的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须供下列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或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
(3)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注册登记在参与投标人(供应商)公司;
③拟任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有相应的施工员证、安全员证(含c证)、质量员证;
④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⑤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和质量员1人,且均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得有在建并做出承诺。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投标。
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⑥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⑦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并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②请各投标人报名前先到项目现场自行勘察。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按本邀请公告第二项规定提交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原件(现场查验)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份并密封签署完整,并附上《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附件2)。并请于2022年 9 月 27 日起至 2022年 10 月 9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 12:00,下午 15:00 ~ 17:00 (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到湘乡市起凤路湘房世纪城三期4栋三楼302(******有限公司)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复印件,要求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清晰可辨。
2、所有投标供应商须在2022年 10 月 9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2451/2464/2466/content_181889.html。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二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 月 20 日 14 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的金额为:¥200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8090/zlxz/3480.jhtml)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3、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市政府采购网、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同步公示。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民政府
地址:湘乡市东郊乡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31-******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晓连、肖江辉
联系电话:0731-******
地址:湘乡市起凤路湘房世纪城三期4栋302
★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测温人(签名)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个人手机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人员身份□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
参加:□开标□评标开评标室号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有□无
是否在2022年月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2年月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否
□是,接触时间为: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2022年月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否□是
离开湘潭市去往:返潭日期: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从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证明材料名称页码备注
1
2
3
4
5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通知》[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兼营:
姓名: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本人(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5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 ,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 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__月__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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