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街道荷塘村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因制作招标文件时,在第三章评标办法2.2.2款评标基准价计算未录入(取值区间:90%-95%),现重新制作答疑澄清文件。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保持不变! 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内容为准,其余内容不变。本次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招标代理公司:******有限公司 招 标 人:******委员会 行政监督部门:******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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