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学校的委托,对******集团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集团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2.采购委托代理编号:XTZX-QY-23030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整包 | ******集团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 1项 | 160万元 |
本次采购按合格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一家成交单位。
6.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竞争性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 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整包 | ******集团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 蔬菜水果类、米面油类、肉禽类及其他物资的采购及配送(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 1、服务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结算方法:本次采购以周边大型超市价格按下浮率定价(配送价格=超市价格-超市价格*下浮率)。 ★供应商须承诺一旦成交,遵照本条款执行,不得有异议,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项目开始执行后,按月据实结算。最终支付与考核结果挂钩。 4、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成交人开具。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 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是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或者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的),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收费的证明原件。
1.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供应商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7本采购项目不接受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鲜肉除外),经营范围须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且相应证件处于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说明: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3年5月17日上午9时00分至2023年5月24日下午17时00分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8090/zlxz/4018.jhtml。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签署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签署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投标的)原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出席开标仪式。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或担保电子保函)
3.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8089/zlxz/3480.jhtml)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详见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首页>下载专区>资料下载>正文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缴纳和到账查询操作方法)。
4.******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
5.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2451/19115/content_860931.html)******银行电子保函、担保电子保函”三种方式,选择后系统将 转至第三方平台-“工保网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2451/19115/content_860931.html)。
6.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7.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8.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邀请公告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学校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板塘铺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步行街大厦A座23楼2303021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31-58227522
采购代理机构收费账号:
采购代理服务费汇至以下账号:
******有限公司
账号: ************8
******银行湘潭市莲城支行
采购文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