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大唐华银湘潭石坝口水库50MW渔光互补光伏升压站及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大唐华银湘潭石坝口水库50MW渔光互补光伏升压站及110kV送出工程 |
建设地点 |
湘潭市湘潭县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大唐华银湘潭石坝口水库50MW渔光互补光伏升压站及110kV送出工程位于湘潭县谭家山镇,该工程已于2022年投运,该站现有变压器容量为1×50MVA,电压等级为110kV,采用户外布置。110kv出线1回,路径总长2.58km,单回架设和地下电缆(架空线路2.4km,电缆0.18km)。 该工程已于2021年7月31日开工建设,2022年7月27日完成建设,2023年6月完成竣工环保三同时自主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本项目未造成实质后果,且该行为超过两年,不再予以行政处罚,2024年4月22日,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已出具不予处罚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噪声。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对于线路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电磁环境,严格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场强度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 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2、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变电站厂界和周围敏感目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完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要求及时完成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