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等相关规范要求,平江县棚改项目3#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通过专家审查,现将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资源局
项目名称:平江县棚改项目3#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内容:平江县棚改项目3#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时间:2025年2月5日-2025年3月5日(1个月)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