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件新材料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九华大楼312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100万件新材料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街道红星路3号 |
建设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街道红星路3号,项目占地面积4200m²。建设年产100万件新材料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产品仓库、办公区等。主要生产设备有:注塑机、破碎机等设备。主要原辅材料为:PP(聚丙烯)颗粒、润滑油、蜂窝活性炭等。工艺流程为:上料-注塑-冷却-脱模-破碎。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注塑产生的废气经顶部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中标准。破碎产生的颗粒物及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冷却水循坏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和河西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排入河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声环境影响分析: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分类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做好硬化防雨、防渗等措施,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