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韶山行”红色研学片区村庄规划(2021-2035年)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0-29
******资源局 的 “我的韶山行”红色研学片区村庄规划(2021-2035年)项目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2024】0054号,委托代理编号:XTSH-2024-093)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我的韶山行”红色研学片区村庄规划(2021-2035年)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2024】0054号
3、委托代理编号:XTSH-2024-093
4、采购项目预算:******.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片区规划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以省厅相关通知为准。
8、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þ投标保证:本项目投标保证采用信用承诺方式,供应商必须按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和格式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包1 | “我的韶山行”红色研学片区村庄规划(2021-2035年)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1 | ******.00 | ******.00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3、落实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及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到湘******有限公司(韶山市清溪镇英雄路东升中央广场1单元625号)报名获取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韶山市清溪镇英雄路东升中央广场1单元625号) ;
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韶山市清溪镇英雄路东升中央广场1单元625号);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到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磋商会议现场给采购人及监委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各供应商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期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1、联系人姓名:刘笑波
2、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资源局
(2)地 址:韶山市枣园路14号
(3)联系人:郑先生
(4)邮 编:411300
(5)电 话:0731-******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有限公司
(2)地 址:韶山市清溪镇英雄路东升中央广场1单元625号
(3)联系人:刘笑波
(4)邮 编:411300
(5)电 话:0731-****** 、******187
(6)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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