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城乡统筹供水管网延伸项目(银田镇、长湖村、韶南村)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2-11
采购合同编号:潭韶财采计[2024]0058号
******水利局(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乙方于2024年11月26日在天鉴国际工程管理公司举办的招标会上,成功中标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 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韶山市城乡统筹供水管网延伸项目(银田镇、长湖村、韶南村)
(2)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2024]0058号
(3)招标编号: TJGJ2024-39
(4)项目内容:详见合同。
(5)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元,大写:叁佰捌拾贰万玖仟伍佰元整。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 | ******有限公司 | 韶山市城乡统筹供水管网延伸项目(银田镇、长湖村、韶南村) | 否 | 详见附件 |
1 | 台 | ******元 |
3. 合同工期
交付时间:工程总日历工期为60天,自2024年11月30日开工,至2025年2月28日完成(实际以发包方开工令为准)。发包方不要求工期提前,如承包方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每延误一天支付发包方违约金500元,上限为合同价款的5%。
4. 付款
1,工程进度款支付:进度款每月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80%,工程结算按文件经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审核金额97%,国家规定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两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满后支付至100%。(付款凭承包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保修金按工程总造价的3%计算,工程完工移交后,缺陷责任期的保修义务由承包方负责。
5.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法院提起诉讼
6.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合同订立时间、地点
合同订立时间: 2024 年12月5日
合同订立地点:湘乡市
甲 方:(公章) ******水利局 | 乙 方:(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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