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活动中心加装电梯工程(第二次)
招标公告
******大学生活动中心加装电梯工程(第二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和有服务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大学生活动中心加装电梯工程(第二次)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采购项目内容
1、标的、数量及预算
2、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一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2《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3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1.近3个月是指2024年2月至2024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为中小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或电梯安装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注册;
2.2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本单位员工且无在建工程。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且无在建工程。
2.5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3证(综合类);
2.6 投标单位无上述2.3、2.4、2.5关键岗位人员的,需要委托有资质的建筑单位进行土建及附属工程施工,并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书面承诺及住建部门网站查询截图,提供虚假承诺或未提供承诺视为投标无效(格式自拟),无法提供关键岗位人员的投标人在需在2.6款承诺中进行承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无。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标书:投标人于2024年7月17日至7月22日(工作时间)到国资处1101房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彭玲联系电话:138 7527 2728(报名请先电话联系),未领取标书自行投标者作废标处理。
2、获取标书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标书投递、开标地点:综合实训楼411室;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 24 日 上午9: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开标时间:2024年7月24日 上午9:0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投标资格审查采取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接受投标文件不表明投标人已获得投标资格,只有在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2、中标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盖设计单位公章),并经甲方认可方可施工,施工图设计费不得超过2万元;(☆)
3、受委托的设计单位需按中标工程费进行限额设计,设计超出限额部分,由中标单位承担。(☆)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学院国资处地址:综合实训楼1101室
联系人:彭玲联系电话:******
招标公告
******大学生活动中心加装电梯工程(第二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和有服务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大学生活动中心加装电梯工程(第二次)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采购项目内容
1、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项) | 预算(万元) |
1 | ******大学生活动中心加装电梯工程(第二次) | 1 | 39.4 |
序号 | 标的物 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大学生活动中心加装电梯工程(第二次)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采购需求 | 工期及付款条件和方式: 一、工期:2024年9月1日前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现场:校本部 三、结算条款: 1、工程量以实际发生,经甲方确认的量为准。 2、计价方式:有中标价的,按中标价结算;经甲方确认的增加工程,无中标价的,按湖南省现行计价办法、定额消耗取费计价,且按中标总价与招标控制价的比例下浮(中标下浮率)结算。 四、工程款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结算审计后一个月内支付到结算总金额的97%,余款质保期满后一周内无息付清。 |
1、投标人一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2《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3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1.近3个月是指2024年2月至2024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为中小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或电梯安装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注册;
2.2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本单位员工且无在建工程。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且无在建工程。
2.5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3证(综合类);
2.6 投标单位无上述2.3、2.4、2.5关键岗位人员的,需要委托有资质的建筑单位进行土建及附属工程施工,并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书面承诺及住建部门网站查询截图,提供虚假承诺或未提供承诺视为投标无效(格式自拟),无法提供关键岗位人员的投标人在需在2.6款承诺中进行承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无。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标书:投标人于2024年7月17日至7月22日(工作时间)到国资处1101房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彭玲联系电话:138 7527 2728(报名请先电话联系),未领取标书自行投标者作废标处理。
2、获取标书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标书投递、开标地点:综合实训楼411室;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 24 日 上午9: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开标时间:2024年7月24日 上午9:0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投标资格审查采取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接受投标文件不表明投标人已获得投标资格,只有在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2、中标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盖设计单位公章),并经甲方认可方可施工,施工图设计费不得超过2万元;(☆)
3、受委托的设计单位需按中标工程费进行限额设计,设计超出限额部分,由中标单位承担。(☆)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学院国资处地址:综合实训楼1101室
联系人:彭玲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