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东市兴和大道419号 邮编422800
联系电话:0739-27211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街道生态产业园连云路以东、双兴路以北1号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街道生态产业园连云路以东、双兴路以北1号(E:111°45′24.364″;N:27°14′17.789″)******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生产厂房占地面积为5760m2,项目改扩建不新增占地,改扩建后总产能由2亿个/年塑料包装袋增至3亿个/年塑料包装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本次改扩建项目主要内容为增加一台印刷机组及2台复合机组,同时配套集气装置,新增调墨区,对调墨区及油墨储存区进行封闭,废气处理设施UV+活性炭变更为RTO蓄热燃烧装置,调整原辅材料的使用情况等,同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给排水、电力、仓库、原料库、办公生活区等辅助工程依托项目现有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控制废水污染物排放。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城市雨水管道,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邵东兴隆污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后排入桐江河。
2、强化废气污染防治。调墨、印刷、烘干、复合产生的废气经密闭式集气罩+负压收集,通过RTO蓄热燃烧装置处理后,再通过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挥发性有机物须执行湖南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1中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规定的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2规定的限值;厂区内NMHC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A.1中厂区标准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湖南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2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废气苯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3厂界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浓度须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规定的标准限值。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交由废旧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废油墨、废稀释剂及稀释剂桶、废手套及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于包装容器(与所盛装的危险废物相容)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5、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危废贮存场所等环境风险单元设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等措施;建设单位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须加强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和运行维护,保证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