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20万吨超细还原铁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广云路37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20万吨超细还原铁粉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南谷村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超细还原铁粉项目”于2022年9月1号取得环评批复(潭环审(雨湖)[2022]025号),于2022年10月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其中环******有限公司已建厂房扩建一条年产10万吨超细还原铁粉生产线,完成扩建后总产能为年产20万吨超细还原铁粉。扩建项目占地面积12000m2,主要构筑物为:生产车间、1号车间(成品区)、2号车间(电烘干区)、3号车间(闲置)、4号车间(闲置)、原料区、工具房等。主要生产设备为:球磨机3台、分级机3台、磁选机1台、压滤机1台、料仓1个、三级沉淀池1个、成品池1个、循环水池1个、应急水池1个、电烘干机1台(原项目设备,放置于本项目2号车间内共用)。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为:粗颗粒铁粉105034吨、钢制圆球0.5吨等。超细还原铁粉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粗颗粒铁粉、水)→湿法球磨→湿法磁选→湿法筛分→湿法球磨→电烘干→包装。 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及湘潭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根据项目环评文件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切实做好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工作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内容在建设地点建设。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建设。本项目球磨废水、磁选废水、筛分废水经车间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灌溉,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球磨、磁选、筛分均采用湿法作业,电烘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再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包装工序采用密闭设备,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沉淀池沉渣、磁选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收集粉尘作为产品外售,一般固体废物按照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定时交由城市环卫部门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立专职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者减缓环境风险 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物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 6.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本项目在运营期间须使用达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要求》(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制标准及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通过技术改造升级,并经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符合标准的可在本项目使用。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须申报环保号牌,并登记挂牌后方可使用。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