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36万套新能源汽车座椅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九华大楼312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36万套新能源汽车座椅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街道兴业大道1号1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街道兴业大道1号原兴业太阳能项目内1号厂房建设年产36万套新能源汽车座椅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8600m2,建成后形成年产36万套新能源汽车座椅的能力。主要设备有:焊接工作站、手工焊机、气体储罐、翻铆机、旋铆机、固定式点焊机、裁床、缝纫机、前排总装线、后排总装线、前排靠背线、熨烫机、空压机、电叉车、通电检测设备等。主要原辅料为:焊丝、钣金件、管件、钢丝、五金件、塑料件、防尘罩、各类弹簧等、发泡成品、座椅皮革、皮革清洗剂、机油、二氧化碳、氩气、水、电等。项目生产工艺:①骨架成品:将外购的钣金件、管件、钢丝使用焊接机进行焊接。②面料工序:排版、裁剪-车缝-入库。③总装工序:组装-连接、组装-熨烫-电检及静音检测-外观及功能检测-成品包装入库。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焊接工序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清洗剂清洗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相关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按照“雨污分流”要求进行厂区建设,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湘江。 (3)声环境影响分析: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车间厂房的吸音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废原料包装袋、废边角料及残次品、焊渣、废焊丝、废滤筒、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按照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废油桶、废清洗剂瓶等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做好硬化防雨、防渗、防腐等措施,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的收集、处置需要详细记录的台账,危废转移必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定时交由城市环卫部门处理。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