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件)医疗器械生产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九华大楼312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50万套(件)医疗器械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潭经开区九昭西路10号雨华产业园项目一期B1号栋1101、1102厂房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选址湘潭经开区九昭西路10号雨华产业园项目一期B1号栋,在1101、1102厂房内新建年产50万套(件)医疗器械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4939.73㎡,建有挤出车间、注塑车间、焊接车间、粗洗车间、精洗车间、涂层车间、内包装车间、机加工车间、磨削车间、材间编织车间、检验中心、仓库、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间、办公区等。主要原辅料有304不锈钢、304不锈钢丝、ABS颗粒、PC颗粒、PP颗粒、PTFE管、背胶纸、铂环、不锈钢丝、不锈钢针、导丝、硅橡胶片焊丝、护套管、镍钛丝、盘管、透析灭菌袋、UV胶、环氧树脂胶、医用酒精(75%乙醇)、亲水涂层、PVP溶液、脱模剂(硅油)、磨削液、无水乙醇、氯化铵溶液、氯化钾、标准铅溶液、硫酸、氢气、甲基红、二氯甲烷等;主要产品为胆道引流导管及附件(ULT)、导管固定器(DGG)、导引导丝(SKT)、导引鞘(GDS)、经皮导入器(NPA)各10万个,亲水涂层导丝(常规)(SKF)、亲水涂层导丝(外周)(SKN)、微导丝(SKS)、血管鞘组(TIS)各30万个;生产工艺为机加工、注塑、打标、装配、粘接、清洗、浸涂(亲水涂层)、内包装、委外灭菌、成品检验、外包装。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台面清洁、消毒产生的废气量较小,经排风系统排无组织排放;机加工产生的粉尘、焊接产生的烟气和挤出、涂层(浸涂)、烘干、注塑、胶黏、检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含软帘)收集共用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4.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有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电热恒温水浴用水全部挥发;注塑(挤出)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清洗废水、实验前器皿润洗用水、洗手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及反冲洗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湘潭九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湘潭九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将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综合利用。厂区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有效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对一般实验室废液、涉重金属实验室废液、一般实验清洗废水、涉重金属实验清洗废水、废试剂瓶(含废菌种瓶)、废润滑油、废油桶、废胶桶、废涂层(浸涂)溶液瓶、废脱模剂瓶、废紫光固化灯管、废磨削液(含粉尘)、废磨削液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暂存以及管理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执行;厂内危废转移按规范要求建立管理台账;危险废物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边角料分类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废过滤棉、废滤芯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